1、“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包括几种类型?
“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包括3种类型:
(1) 在所有食品中均“不得检出(ND) ”的农业化学品;
(2) 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和具体食品制订的“暂定标准”(provisional MRLs) ;
(3) 未制定暂定标准但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标准。
2、在所有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共有多少种,该标准如何具体执行?
在所有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共有15种。这些物质一旦被检出,即视为超标。因此,其最高残留限量为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线(LOD) 。日本在厚生劳动省网站公布有“不得检出”物质的分析方法和相应的LOD值。
3、如何理解“暂定标准”?
“暂定标准”(provisional MRLs) 是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在具体食品中的残留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于日本计划5年/次对这些限量指标进行重新审议和修订,因此将之称为“暂定标准”。“暂定标准”生效后,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4、“暂定标准”数量有多少,涉及多少农业化学品和食品?
日本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在具体食品中的残留制订的“暂定标准”有50000多项,涉及农药500余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200余种。这些标准涉及初级可食用农产品210余种(类) 、限量标准50000多项,加工食品50余种(类) 、限量标准近200项,瓶装水限量标准近40项。
5、“暂定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日本制定“暂定标准”时,主要参考了FAO/WHO联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标准、日本国内标准及日本认可的参考国(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 的标准,制定步骤如下:
(1) 有CAC标准而无日本国内标准,采用CAC标准;
(2) 同时有CAC标准和日本国内标准,优先采用CAC标准。但对于高自给率的产品,优先采用国内标准;
(3) 无CAC标准而有日本国内标准和参考国标准,优先采用国内标准。但对于高进口率的产品,优先采用参考国标准;
(4) 无CAC标准和参考国标准而有日本国内标准,采用国内标准;
(5) 无CAC标准和日本国内标准而有参考国标准,采用参考国标准;
(6) 在采用参考国标准时,如有多个参考国标准,则采用其平均值。
(7) CAC标准、日本国内标准及参考国标准均不存在时,不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即采用“一律标准”)(编辑:中国农药信息网;信息来源: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