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近日在东京举行经济财政咨询会议决定,推迟全面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活期存款限额保护政策推迟到2005年4月1日实行。
日本正式决定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之后,日本金融业出现了存款大逃亡现象,主要表现在定期存款逃向活期存款、中小银行的存款逃向大型银行、日资银行的存款逃向欧美资本银行。中小银行存款的大量逃离严重地影响了日本金融体系的稳定。日本政府审时度势之后,终于作出了推迟全面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的决定。
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时,政府系统的存款保险机构只对一个储户赔付1000万日元以内的本息,超过部分不予赔偿,责任由储户自行承担。这项制度原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对定期存款实施限额保护,第二阶段对活期存款实施限额保护,即所谓的全面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蕾 整理)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1月21日 第二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