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灭门惨案手段狠毒不会减刑
日本福冈地方法院19日判处两年前在福冈抢劫杀人的中国被告魏巍死刑。今年1月,我国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涉案的另外两名中国被告杨宁和王亮进行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没有理由减刑
福冈地方法院的裁决认为,现年25岁的魏巍和其他两名中国人杨宁和王亮合谋入室抢劫,杀害从事服装经营的松本真二郎、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罪名成立。
日本时事通讯社的报道说,检察官要求对魏巍判处死刑,而他也表示认罪。“我的确犯下了这样的罪行,令失去亲人的家庭感到悲伤和愤怒。我希望自己的死能够告慰死者的家属。”时事社援引这名中国被告的话说。
魏巍和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审讯中提出唯一的减刑理由是这宗谋杀案是由3名被告一起实施的,而且魏巍并非主谋,而扮演了“从属罪犯”的角色,所以他应该在犯罪事件中承担“相对较小”的责任。
法庭的裁决承认谋杀案是由3人一起实施,但是主审法官川口正五(音译)在宣读判决书时说:“他们的犯罪是基于自私的动机,而且手段极其狠毒,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考虑为他们减刑。”
嫌犯先后落网
根据法庭提供的文件,这起谋杀案发生在2003年5月。被告人王亮被日本福冈九州英数学馆开除后,与同在福冈留学的被告人杨宁商量抢钱回国,并拉拢魏巍共同实施。魏巍来到日本后不仅没有专心学业,而且屡屡犯罪,在一家语言专科学校学习期间就从学校的中国人那里抢劫现金26万日元。
三人经过多次预谋,确定以福冈市东区的松本真二郎家为目标,王亮、魏巍分别准备了哑铃、手铐、铁块、匕首等作案工具。
同年 6月19日夜,杨宁、王亮、魏巍潜入松本真二郎家,先后杀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劫取4万日元,并将被害人身体铐上铁块和哑铃,沉入大海。
犯下抢劫谋杀罪行后,杨宁、王亮潜逃回国。杨宁、王亮还于 2002年 8月至2003年6月间在福冈盗窃了大量财物。王亮回国后,使用假名在辽宁省辽阳市打工,因其日常消费甚巨,被群众怀疑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其传唤,王亮即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不掌握的其伙同杨宁、魏巍在日本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杨宁及与其关系密切人员的线索,使得杨宁被抓获归案。
魏巍则继续留在日本,直到因为其他犯罪事件于 2003年 8月被日本警方拘捕。2004年1月,他因为涉嫌卷入松本真二郎家灭门案被正式逮捕和起诉。
中日密切合作这宗案件引起中日两国警方高度重视,并展开联合行动。2003年11月,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首次设立警务组,一等秘书兼警务联络官陈三虎和三等秘书兼警务联络官牛海峰到任之后,就奉命前往福冈出差,直接参与了中日两国警方对福冈杀人案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中日两国警方的密切合作使得案件得以顺利破获, 3名嫌疑人先后在中国和日本落网。
2004年 10月,我国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今年1月24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宁、王亮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王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对魏巍进行审讯期间,中国方面向日方提供了审讯杨宁和王亮时的书面文件和证据,日方检察官也向法庭呈交了这些证据。
每日新报 200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