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作为重要的经济农作物生产基地,威海市每年生产的花生达到20万吨,占全国生产总量的0.67%,而出口量达到8万多吨,占全国花生出口量的11.1%。威海市花生主要出口日本,出口量占全市花生出口总量的95%以上。同时,日本大粒花生100%来自山东省,其中90%以上来自威海市。仅以2005年为例,我省全年共出口大粒花生(包括制品)9万多吨,而威海市的出口量达到8万吨
日本实施新制度后,一开始对中国出口花生采取的是抽样检查,8月份,因在我省某地区出口的花生中检验出乙草胺含量超标,日本立即将我国出口花生的抽检频次增加到50%。之后,由于日方再次从我国出口的花生中检查出乙草胺含量超标,所以10月2日日本将检查频次增加到百分之百。眼下正是大粒花生出口旺期,实施明令检查后,对企业最大的影响是国内外检验周期延长、费用增加,同时因通关时间的延长,增加了进口商的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出口花生的成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之前,每批花生出口到日本,通关时间一般为四五天,而现在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如果再加上之前企业自行检验时间,要达到1个月。”
由于威海市花生种植多为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对于政府来说,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可根据国外反馈的信息,及时告知农户哪些农药不能使用,哪些农药可以找到替代品,为农民科学生产提供技术依据。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应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严禁违禁农药流通,同时,应指导农民正确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