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获悉,前天被日方以违反该国《渔业主权法》为由扣留的中方渔船家属昨日已通过该局转交了100万日元处罚保障金,按照流程,日方在收到保障金当日将立即释放中方船员。
东海区渔政监管局渔政处负责人表示,日本水产厅九州渔业调整事务所扣留的这艘中国渔船来自浙江温岭市,编号“浙岭渔23615”(140吨、乘坐9人),13日上午在日本长崎县五岛列岛的福江岛西南(北纬32°41'9",东经127°52'7")日本专属海域内捕捞作业时抗拒日方例行检查,并被认为存在捕捞日志填写不规范行为,违反了该国《渔业主权法》,因此当场逮捕了代理船长江建松和其余8名中方船员。
“由于东海区渔政监管局尚需通过我国驻日领事馆向日本水产厅转交保障金,所以中国船员家属一般在缴纳保障金后仍需等一天才能保释他们的亲人。”该负责人透露,“日本水 产厅现在正调查这起违规案件以确定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