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 记者 崔凯】3月20日上午,日本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附中签署协议,设立“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瑞穗奖励基金”。根据协议,双方共同协商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制定评奖细则;每年评选出优秀学生60名和优秀教师10名予以奖励,每年奖励金总额为人民币40万元,奖励基金为期10年。
瑞穗奖励基金是清华附中首次接受的国外奖励基金,也是在清华附中设立的数额最大的奖励基金。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表示,日本瑞穗银行在清华附中设立奖励基金将对鼓励学生脱颖而出,激励教师追求卓越,对清华附中实现“国内一流,世界名校”的目标和增进中日友好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瑞穗奖励基金是日本瑞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专门为中学设立的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为学生和教师。
清华大学副校长岑章志、副教务长陈刚以及来自日本驻华大使馆、中国教育部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