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3月27日电 日本富士电视台日前已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活力门”公司,要求其赔偿345亿日元(约2.92亿美元)的巨额损失,并承担由于赔偿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2005年5月,富士电视台购买了440亿日元的“活力门”股票,“活力门”丑闻被揭露后于2006年3月以95亿日元转让给USEN社长宇野康秀。
富士电视台称,差额的345亿日元是“活力门”掩盖业绩进行增资造成的。“活力门”公司违反证券法而令富士电视台持有的“活力门”股票价格大幅“跳水”,使之损失惨重。富士电视台认为,根据证券法“活力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本,由于赔偿延误所造成的损失一般按照年利率5%计算,富士电视台要求的赔偿总额现在实际上已达380亿日元,到判决时可能还会增加。
“活力门”目前可谓官司缠身,除个人股东和信托银行已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外,“活力门”现经营层也在考虑起诉以堀江贵文为首的原经营者,以获得损害赔偿。(记者钟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