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医疗保险方面,日本有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机制,其主要特点是附属于国民健康保险。作为儿童监护人,如果参加了国民健康保险或社会保险,被监护人即可享受政府或社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而无需另外缴纳保险金。
日本国民参加健康保险,可以说是强制性的。日本医疗费用很昂贵,如果不参加医疗保险的话,一般人是看不起病的。因此,日本政府在很早就制定了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等通行法律,以及针对不同群体而制定的如船员保险法等辅助性法律,使各类人员均能参加医疗保险。这些法律法规,使得国民全体都能病者有其医。
在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日本政府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对有固定收入者就从最低的每月9.8万日元到98万日元划分了39个等级,国家就以此为基准向国民收缴健康保险费。保险费按费率标准由国民和其所在单位各承担50%,按月向医疗保险机构交纳。
一般情况下,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就医者只承担其中30%的费用,其余由保险机构支付。同时也实行国民自负医疗费最高限额制度,对不同收入者划定了最高限额。对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和人群,医疗保险机构还有特殊的政策和途径,减轻个人的负担。
日本儿童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基本上就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享受健康保险,而且不需要另行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于学龄前儿童,即6岁以下的儿童,只要进行了登记,持证看病就医不用自己花钱,都是免费。此外,一些地方自治体还制定有针对儿童视力等方面问题的辅助条例,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日本国民享受的这种良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也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日本每年的财政预算中,用于国民健康、养老、失业等费用的比例很大,在刚刚通过的2007财年预算中,全年预算总收入约为82万亿日元,而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费用高达21万亿日元。因此,日本政府已在考虑提高消费税等来充实其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