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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出台慢性疲劳标准

作者:未知  来源:人民网   更新:2007-7-16 10:08:41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据《生命时报》报道,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的突然去世,再一次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了“现代文明病”对生命健康的无情冲击。一时间,心肌梗死、过劳死、慢性疲劳综合征等疾病成了百姓们最关注的话题。恰在此时,日本疲劳学会也公布了他们最新制订的慢性疲劳综合征诊断标准。

  日本疲劳学会制订新标准

  慢性疲劳综合征(CFS)是指疲劳感长期持续或反复发作,以至于影响日常生活的一组症候群。它会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如果不尽快恢复,可能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甚至导致猝死。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在日前召开的日本疲劳学会年会上,学会委员长仓恒弘彦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公布了新的诊断标准。

  新标准规定:在确认患者不患有关节炎等8种慢性病的情况下,只要满足10项特定症状中的5项,就应诊断为慢性疲劳综合征。这10项症状包括:体力运动之后,疲劳感持续24小时以上;记忆力和注意力减弱;失眠或嗜睡;头痛、关节痛等等。

  日本CFS比例达3%。

  其实,这并不是日本第一个关于慢性疲劳综合征的诊断标准。早在1992年时,日本政府曾制订过一个主要依靠患者自我感觉来判断的诊断标准。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不同的医生会有不同的诊断方式,以至于出现了混乱。有些患者因为无法被确诊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在工作单位被指责为懒惰。这次的新标准,就是为了减少这些情况的发生。

  据统计,日本目前每10万人中,就有300个慢性疲劳综合征患者,比例为3%。,而潜在患者很可能是这个数字的10倍。因此,日本医学界一直很重视对这种患者的研究。例如2003年8月,仓恒弘彦的研究团队就曾经发现过人体血液中一种可以导致慢性疲劳综合征的蛋白质。

  中国尚无统一标准

  由于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受到的各种压力与日俱增,慢性疲劳综合征也离我们越来越近。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曾于去年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各城市人群慢性疲劳综合征患病率在10%~25%之间。那么,我国对于慢性疲劳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对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统一诊断标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慢性疲劳综合征门诊负责医生刘占东告诉记者,由于我们国家在慢性疲劳领域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并没有建立自己的诊断标准。“在友谊医院,一般是采用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布的诊断标准。”

  刘占东建议,人们在疲劳感(如情绪低落、全身乏力、失眠健忘等)持续3个月以上时就应去医院诊疗,同时要保持规律的作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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