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别合作经营大连港内贸集装箱码头和大连汽车码头的基础上,大连港集团再度携手中海集团和日本邮船两大航运巨头,共同建设和经营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7月19日晚,三方正式签署了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项目——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这标志着中海集团和日本邮船正式成为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项目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并将为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的建设做出更为实质性的贡献。
伴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逐步振兴和大窑湾保税港区政策的实施,大连港集装箱运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为进一步发展大连口岸集装箱运输产业,满足日益增长的集装箱运输的需要,集团通过实施强强联合、合作发展的战略,在分别合作经营大连港内贸集装箱码头和大连汽车码头的基础上,再度携手中海集团和日本邮船,共同建设和经营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负责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经营的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由三方四家股东共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大型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公司。大连港方面的投资主体为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团方面以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和中海码头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出资,而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则以总部作为投资主体,四家投资主体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10% 和20%。三方股东将充分发挥各自在管理、资金、业务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优势,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使大窑湾三期集装箱码头在经营管理和竞争力方面迅速步入国际先进集装箱码头行列。
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产后,将首先建设并经营大窑湾三期的17#、18#集装箱泊位,随着未来箱量的发展和能力需求的增加,合资公司将逐步建设和经营后续的19#-21#集装箱泊位。在三期全部五个集装箱泊位投产后,合资公司将拥有3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总能力将达300万TEU,岸线总长度1824米,陆域纵深约1057米,码头前沿最大水深-1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