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日本版5月16日电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16日,日本东京都地区“石棉公害”的部分受害者及家属共178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国家和相关46家公司赔偿损失共约66亿日元。这是自石棉危害事件发生以来规模最大的集体诉讼。受害者声称要求国家对此事件负责。
60年代以来,在东京周围的建筑工地以石棉为原料进行作业的劳动者中,很多人身患间皮瘤(编辑注:一种由石棉引起的癌症)等疾病,死亡人数众多。受难者家属约占这次诉讼原告的一半。
原告方主张,国际机构72年就已指出石棉有致癌危害,国家应该明令禁止石棉的使用和制造。 由于政府判定《工人灾害补偿保险》不适用于“石棉公害”的赔偿,因此从06年开始施行《石棉健康受害救济法》(又称《石棉新法》)。但是,政府并未明确承担责任,赔偿金额度也低的可怜。并且,原告称,厚生劳动省直到06年才颁布相关禁止措施,国土交通省在《建筑基准法》中规定石棉建材仍可继续使用,经济产业省对使用石棉建材的相关业者授予了“日本工业规格认定”(JIS),这些责任都要予以追究。(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