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有关原中国二战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政府、长崎县与三菱综合材料等两家公司一案,20日福冈高级法院下达了二审判决,审判长牧弘二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上诉。 报道称,索赔的原告为二战期间被强掳至长崎因被迫从事煤矿作业或核爆而伤亡的10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 去年3月,长崎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承认了4方被告的违法行为,但以原告受害至今已过去20年,超过了索赔申请权有效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索赔请求。原告方后将原先索赔的总额2亿日元(约合1348万人民币)减至100万日元(约合6.7万人民币)再度上诉。 报道还称,为了解决此次的问题,审判长牧弘二曾于今年2月试图使双方达成和解,但协商终因日本政府的拒绝等原因而破裂。 根据判决,本案原告等被强掳至长崎县3个煤矿,被迫从事超负荷劳动。其中两人被监禁长崎市长崎监狱浦上支所,后在核爆中死亡。 |
二战中国劳工索赔案 福冈法院二审宣判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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