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利率市场化始于1977年,采取渐进改革的方式,从国债利率市场化开始,逐渐推进到银行间和存贷款市场,先后花了17年时间才完成。
由于日本的国债主要由银行承销,而当时日本政府为使国债发行不影响到利率管制,因而对国债发行市场的和流通市场实施了严格管理。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的利率承销国债,严重影响了流动性和收益性。日本银行“威胁”政府,若不允许以市场利率发行或买卖国债,将不再承销国债。
压力之下,日本政府开始逐步放开国债利率管制,并走向了通往利率市场化的道路。
1977年,日本开始放宽对金融机构所持国债的管制,允许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自由上市流通。1978年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的市场化,其后又放开了银行间票据利率,1979年批准商业银行发行了利率不受限制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1984年日本大藏省发表了《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正式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1991年7月日本银行停止利率窗口指导,1993年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先后实现市场化,并于1994年实现了除活期存款利率以外的完全利率市场化。
但一方面,利率弹性的增加、债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了战后日本金融机构“借款过多、超额贷款、资金偏向、间接贷款优势”的局面,促进了金融的全面自由化;另一方面,利率放开后,宏观经济波动加剧,银行经营风险加大,道德风险也助长了日本的“泡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