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外资收购森林等资源的情况增加,北海道议会23日全票通过《北海道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水源地在买卖前需事先提交申请。据北海道方面介绍,这是日本首个水资源保护条例,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北海道知事高桥春美在条例通过后会见记者,表示“北海道的水资源有着在世界上引以为豪的价值,需要对相关交易进行一定限制,也希望中央政府规范土地交易”。
该条例规定,在对被划为水资源保护地区的土地在进行交易时,土地所有者需在签约前3个月向北海道知事提交收购者的姓名、住址以及使用目的等相关信息。北海道知事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劝告,如不服从则可予以公布。知事也可就土地利用方式向所有者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