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诉讼被驳回后举行记者招待会
人民网东京9月17日电 据《朝日新闻》报道,日本兵库县一男子(31岁)由于身体性别和心理性别不一致,在2008年接受了女变男的变性手术。之后,他使用第三者的精子,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使其妻产下了次子(1岁)。他向大阪市家庭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认定他与次子的亲子关系。13日,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判决。
久保井惠子裁判官称,“日本民法上的亲子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前提的。该1岁男孩并不是该男子与其妻的共同子女。这一事实是清楚的。”因此,法庭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判决称,“民法中不认定经过人工授精确定的父子关系”。并且在结论中称,“在立法理论上‘在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承认父子关系’值得商榷,但由于没有相关立法,因此在法律上不能认可父子关系。”
虽然该男子认为,以“接受过变性手术”为理由不认可他们的父子关系,违反了日本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判决则认为“该案适用的民法条文不存在歧视”。
判决结果表明,该男子于2008年3月接受了变性手术,4月与其妻结婚。在接受人工授精之后,于2012年5月诞下次子。孩子的出生证上登记为住址在东京都新宿区的嫡出子(婚内生子)。但是,由于判决没有认可孩子与户籍所在地为“新宿区”的该男子的血缘关系,因此孩子将被作为“非嫡出子(婚外生子)”对待。孩子的户籍卡上,“父亲”一栏变为“空白”。
他们的长子(3岁)的户籍卡上,“父亲”一栏同样为空白,一家人正为此进行另一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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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于2004年7月开始实施《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其中规定了由于心理性别与身体性别不一致而在户籍上进行性别变更的条件:需要经过多名专科医生诊断,20岁以上,已接受变性手术,且无未成年子女。满足以上条件者,可向家庭法院申请变更户籍性别。截至2012年末,日本已有3584人进行了户籍性别变更。日本法务省称,到2013年9月,性别变更后的男性与女子结婚后,其妻通过第三者的精子产下孩子,并已获得出生证的,已有33例。(编译:潘坤 审稿:夏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