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日食品企业要重视营养标签——贯通日本资讯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贯通日本 >> 资讯 >> 经济 >> 正文
输日食品企业要重视营养标签

原标题:输日食品企业要重视营养标签


日前,日本消费厅举行说明会,明确日本新食品标示法将于2015年4月1日实施。新法案对日本《食品卫生法》《JAS法》《健康增进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实施了统一的食品标示方法。在具体要求方面,新法案将营养成分标示从此前的自愿标示变成强制要求,涉及标注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并且钠用食盐要求标示用量。此外,新法案还规定了过渡期,设定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过渡期为5年,生鲜食品为1年6个月。


除上述法案外,日本还将在4月颁布《食品健康机能标示制度》,允许企业向日本消费厅提出临床结果或论文等作为标示功能的依据,但是容器上须注明“未经消费者厅长官单独审查”,此规定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经统计,2014年深圳出口日本加工食品429批次,货值达2000多万美元,日本已成为深圳食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之一。


近年来,日本不断修正食品安全相关法案,实施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大大增加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和检测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被通报不合格和违约的风险。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日食品企业:一是要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时关注法规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控能力,并积极与日方客户沟通,确保食品包括标签标示持续符合日本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要严格按照日本的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对营养标签、特殊成分等标注内容的检测,确保产品标签信息与产品实际相符。(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陈文洁、周游、屈雷明)


新闻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日本一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 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
日本一托儿所发生食物中毒 54名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
中国对日本产食品的需求正在迅速增加
福岛核事故发生数年 日本农产品食品出口创新高
“美国封杀日本食品”是事实也是谣言
日本大米真的环保吗?
日本一教师被爆在授课中让学生品尝有毒深海鱼
日本的食品安全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
日本2010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监视结果中期报告
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条例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