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朝日新闻》10月25日报道,日本一名就职于JR西日本铁路公司的男性员工于去年10月自杀身亡。该员工家属将这家公司告上大阪地方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9亿日元(约合1200万元人民币),因为他们认为,这名男子的自杀是被强制长时间工作患上了忧郁症所致。
在25日的法庭第一次口头辩论中,JR西日本铁路公司称,不能确认这名28岁男子的自杀是否是因为得了忧郁症,并拒绝了男子家属的赔偿要求。
据悉,该男性员工于2009年研究生毕业后,就任JR西日本铁路公司的综合职位。2011年6月被分配至管理铁道保安设备的部门。自杀前,他负责保安装置的更换等施工工作,昼夜连续往返于施工现场和公司,并且周末也要加班。2012年10月,他在离公司不远的兵库县尼崎市内一所公寓跳楼自杀。
据JR西日本铁路公司测算,在自杀前的一个月,该男性员工在规定时间外的工作时间为162个小时。而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的“过劳自杀”的认定标准为:“加班时间达到约160个小时”。正因此,这名男子的家属向尼崎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申请,要求将其自杀认定为工伤,并已于今年8月获得认定。
报道认为,鉴于这名自杀男子生前的确长时间加班,JR西日本铁路公司未来可能会承认存在“不恰当的工作环境”,但会就赔偿数额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