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偷约会 日女子偶像遭经纪公司索赔
日本一名女子偶像团体成员私下与男粉丝约会,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但一名法官18日裁定,该女子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必向经纪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日本演艺界,女子偶像团体需要保持“清纯”形象,其成员往往被经纪公司要求不得约会或恋爱。
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一名女子偶像团体成员2014年开始与男粉丝约会,随后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并被索赔990万日元(约合8.4万美元)。
日本媒体没有公布这名女子的姓名,只透露她今年23岁。据了解,这家经纪公司2012年与该女子签订的一份演艺合同中包含禁止恋爱条款,注明如果她今后与别人约会,则经纪公司有权对她索赔。
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原克也本月18日就此案作出裁决,驳回了经纪公司的索赔要求。按照原克也的说法,“我们必须承认,通过索赔方式禁止娱乐偶像约会的做法实在太极端了”。
“每个人有权作出是否约会以丰富个人生活的决定,”这名法官说,“这是人们追求幸福的自由的一部分。”
【“恋爱”禁忌】
日本经纪公司一般仅允许女子偶像团体成员对男性保持“单方面的好感”,但禁止她们采取实际行动去发展恋情,也不允许她们向男粉丝作出可能发展恋情的暗示。
据法新社报道,2015年9月,就有一名少女明星因私下约会,“清纯”形象受损,被东京地方法院裁定向经纪公司支付65万日元(约5500美元)赔偿金。
2013年,日本国民级的女子偶像团体AKB48成员、出生于1992年的峯岸南被曝与男子偶像团体GENERATIONS成员白滨亚岚独处一夜,也引起轩然大波。
峯岸南承认犯下“恋爱”禁忌,不惜剃发谢罪。随后,峯岸南在一则视频中以光头形象声泪俱下地向公众道歉,短短几天内便受到750万次点击。(杨舒怡 新华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