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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立法规定女性离婚百天内不得再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3-9 20:01:45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新华社电 日本内阁8日通过民法修正案,同意把女性再婚禁止期从目前的离婚后6个月缩短为100天。联合国人权组织谴责该修正案仍带有歧视妇女成分。


日本民法规定,夫妻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前夫所生,再婚200天后出生的孩子被推定为现任丈夫所生。如果女子离婚后马上结婚,就有可能产生父亲认定纷争。修正案指出,如能出具离婚时并未怀孕的医生证明,则100天以内即可再婚。


日本法务大臣岩城光英在当天的记者会上表示,希望该修正案获得本届国会批准,正式成为法律。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认定女性再婚禁止期中超过100天的部分是“过度制约”,判定其违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7日发布报告,以“日本民法依然仅禁止女性在一定期间再婚”为由,要求完全废除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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