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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会通过新民法 女性再婚禁止期缩至百天

作者:佚名  来源:环球时报   更新:2016-6-2 12:19:18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原标题:日本国会通过新民法 女性再婚禁止期缩至百天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读卖新闻》6月1日报道,1日上午的参议院全体大会一致通过了民法修改建议,从6月份开始,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从6个月(约180天)缩短到100天。


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判决,超过100天的再婚禁止期限违反宪法。这是自1898年民法施行以来,时隔118年首次对再婚禁止的期限进行改动。


涉及到再婚禁止期限的民法733条第1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女性再婚之后所生孩子的父子关系纠纷而设定的。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女性离婚后只要间隔100天之后再婚,就不会与“嫡出推定”重合。(该“推定”规定,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孩子是前夫的,再婚后200天后的孩子是再婚对象的。)最高法院表示,只需要100天就足够,超过100天的再婚禁止期限都是没有必要的。(实习编译:王惠 审稿: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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