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2月23日电 据日本新闻网报道,2013年,日本前首相、民主党成员菅直人以损害个人名誉起诉现任首相安倍晋三。今年2月22日,在经历了长达数年的漫长官司之后,这起案件终于有了一个终审判决结果:菅直人败诉。
2011年5月20日,时任自民党领袖的安倍在自己的电子杂志上发表文章,称2011年3月发生的大地震和大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时任首相菅直人下令停止向原子炉注入海水实施降温,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安倍说:“好不容易开始的海水降温居然被停止了,下达这个停止命令的人,竟然是菅首相。”
菅直人认为,安倍的这一说法是对他的人身攻击,自己根本没有下达过这一停止命令,而是管理核电站的东京电力公司干部下达的命令。2013年,已经卸任的菅直人以损害名誉罪,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已经当上首相的安倍,要求安倍赔偿1100万日元(约合66万元人民币)。
这场官司从地方法院打到高级法院,从高级法院再打到最高法院。22日,最高法院判决菅直人败诉。最高法院认为,菅直人当时作为首相发出的一些指示,让东京电力公司干部理解为“应该停止注入海水”,因此。安倍在电子杂志中的表述并不构成名誉侵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