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以智力残障和精神疾病等为由强制一些人进行绝育手术和人工流产。为此,日本律师联合会22日提交了一份意见书,要求政府作出赔偿等恰当的处理。
意见书认为,“国家应当承认侵犯了(国民的)自我决定权,这是一种歧视,要迅速对受害人作出道歉和赔偿”。意见还要求保存相关资料及进行实际情况调查。
据了解,1948年施行的旧《优生保护法》提出,“为“防止生出不良后代”,允许不经本人同意就对智力残障者实施绝育手术。”宫城县一名70多岁的女性在2015年6月以曾被强制做手术属侵犯人权为由,向日本律师联合会申请人权救济。
2016年3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曾劝告日本政府,要求对受害人提供法律上的救济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