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严惩性犯罪的《刑法》修正案。废除受害者仅限女性的“强奸罪”,新设包括男性在内的“强制性交等罪”。《日本经济新闻》3月8日报道说,自1907年日本制定《刑法》以来,此次是首次废除强奸罪名。修改后,即使受害人没有亲自提起诉讼也可以立案,将减轻警察等方面在查案时受害人的心理负担。
修正案预定向本届国会提交。在日本现行法律中,强奸罪的定罪对象仅限针对女性的性交行为,而在判决强制性交等罪时,无论受害者还是加害者均不分性别。强奸罪的最低量刑年限为有期徒刑3年,而强制性交等罪延长至5年。
强制性交等罪的成立前提也像以前一样,需要伴有施暴和胁迫行为。但修正案设定了新的罪名,双亲等“监护人”利用身份影响力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对其实施猥亵行为时,即使没有施暴或胁迫,犯罪事实也将成立。罪名为“监护人性交等罪”和“监护人猥亵罪”。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属于需要受害者亲自提起诉讼的“亲告罪”,但修正案废除了这一规定。通过受害者支援团体和第三方的控告就可以启动案件调查,但在受害者不希望控告的情况下预计将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