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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如何防范未成年人沉溺手机游戏?

作者:曹然 陈洋…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更新:2017-7-27 16:15:3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书认为


电子游戏和书籍、漫画同为艺术形式


政府无权限制公民接触何种思想


美国、日本如何防范未成年人沉溺手机游戏?


美国: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


分级系统约束


在美国如今关于“是否应该限制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游戏”的论战中,桑迪·胡克小学的枪击事件仍被反复提起。


2012年12月14日上午,美国康涅狄格州丹伯里市的桑迪·胡克小学里,700名学生正在上课。这天是星期五,47岁的道恩·霍克斯普朗正坐在办公室里计划下周的工作。


这位新上任的小学校长刚刚为校园加装了视觉识别门禁,但增设的安全系统未能阻止20岁的枪手亚当·兰扎闯入桑迪·胡克小学。9点30分,听到第一声枪响的道恩校长毫不犹豫地冲出自己的办公室,意图夺下凶手手中的枪,但最终中枪遇难。


这次枪击事件中,共计6位老师和22名学生遇难,凶手也在制造了这起美国历史上空前严重的校园枪击案后自杀身亡。


在道恩校长牺牲一年后,康涅狄格州司法部门公布了对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的调查报告。与之前部分媒体的报道一致,报告称调查人员在枪手家中发现了大量射击、暴力类电子游戏及相关游戏视频。



报告中列明的电子游戏就多达12种,包括多款主流射击类游戏和一款以1999年科隆比纳高中枪击案为蓝本制作的校园射击游戏。虽然没有证据表明凶手是因射击游戏萌发了犯罪意图,但桑迪·胡克小学的惨案再次引发美国社会对电子游戏监管的激烈争论。


而就在枪击案发生的前一年,有两起几乎同时发生的事件,对此后数年、直到今天的美国电子游戏行业监管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一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份判决书,重申“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这意味着政府无权限制公民接触何种思想;二是美国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SRB)已在酝酿研发全球第一套移动设备游戏分级系统。


2005年10月7日,时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在电视镜头前面露喜色:他力推的AB1179号法案在州议会得到通过。法案将含有“对人类杀戮、伤害、性侵害的行为”内容的电子游戏定义为“含有暴力内容”,禁止经销商向18岁以下人群出售此类电子游戏,并要求限制级游戏的生产商在产品包装上添加暴力成分标签。当天,施瓦辛格就签署了该法案。


但这位好莱坞明星州长的胜利喜悦只持续了十天。10月17日,在1994年就创立了ESRB的美国娱乐软件联合会(ESA)将加州政府告上联邦地方法院,主张AB1179号法案妨碍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同年12月,联邦地方法院裁定支持原告的主张。加州政府随即向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再次败诉。


这场长时间拉锯的官司于是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可违背美国宪法对政府行为的限制”,2011年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公布了由斯卡利亚大法官撰写的18页判决书,认为电子游戏是一种艺术形式,与书籍、漫画、戏剧等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这也意味着,政府无权限制公民接触何种思想。


对于加州政府关于暴力游戏有害儿童的主张,判决书中历数《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童话故事中的暴力元素,指出:“最高法院不应区分何种言论是好于其他的,那会导致我们越陷越深。一旦我们开始裁决这种问题,就将面临更多问题,比如‘过于暴力的《格林童话》是否应该被禁止?’”


但同类的官司并没有停止。最近的一次是,2017年2月10日,威斯康星州最大城市密尔沃基市政府颁布对虚拟现实类手机游戏“Pokemon Go(精灵宝可梦Go)”的限制令。随后,游戏制作公司向威斯康星东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重提2011年布朗诉ESA案中最高法院确立的言论自由保护规则。


与2011年时的加州政府态度不同,密尔沃基市政府的律师并未否认电子游戏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是主张“Pokemon Go”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子游戏。


从法律层面而言,电子游戏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认识。因此,在不少美国法律界人士看来,近期美国立法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接触电子游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就在2011年6月斯卡利亚大法官写出那份影响深远的判决书时,ESRB已在酝酿全球第一套移动设备游戏分级系统。美国一家相关研究机构在201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美73%的家长在给孩子选购电子游戏时都会参考ESRB评级。


ESRB的评级专家并非通过“玩游戏”来进行测评,而是按照评级标准全面分析游戏所有素材内容,并结合对用户观感、心理的判断,将被测评的产品归入6个等级:EC(针对儿童研发)、E(适合所有年龄段)、E10+(适合10岁以上人群)、T(适合13岁以上人群)、M(适合17岁以上人群)、AO(仅限成年人)。


对于AO级,ESRB给出的标准是:“含有长时间的强烈暴力画面,和/或直接的性内容,和/或现金赌博内容。”评级标志会被印在游戏软件的包装和光碟上,手机类游戏则必须在被客户下载前展示自己的评级。


ESRB评级并非电子游戏上市前的必经程序,但由于绝大多数美国父母会在购买游戏时查阅评级标志,而绝大多数游戏销售商和手机应用平台也只许可已经通过ESRB评级的游戏上架,并要求购买M和AO级游戏的客户出示身份证明,甚至不予上架AO级产品。这使得游戏开发者不得不小心谨慎地按照ESRB标准行事,以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成绩。当著名电子游戏《侠盗猎车手:圣安地列斯》被评为AO级后,产品难以在各大商店上架,生产商不得不自行整改、重新申请评级,最终该游戏带着M级的标志重新进入市场。


倒逼游戏开发者自我改造的ESRB分级系统不仅帮助美国的家长们为孩子选择适宜的游戏,还促使暴力色彩浓厚的电子游戏的市场不断缩减。


ESRB的数据显示,2005年时,被评为M级的电子游戏占当年全部参评电子游戏的12%,到2010年,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5%。在当年参评的1638款电子游戏中,仅有82款被评为M级。如今,ESRB已经评级了超过两万款电子游戏,其中83%的游戏均属“老少皆宜”型。


在桑迪·胡克小学枪击事件发生的七年前,2005年,美国心理学会曾发布报告称,电子游戏暴力与青少年激进行为之间存在直接联系。但2010年10月,哈佛大学医学院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之前关于暴力游戏与青少年行为关系的调查研究很多都存在研究方法问题;报告同时指出,1996年以来,虽然电子游戏的销售量激增,美国青少年的犯罪率却持续降低。



就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AB1179号法案违宪的2011年,一份来自德国的报告显示,不是玩游戏的青少年容易产生过激行为,而是存在激进行为的青少年更容易选择玩暴力游戏。


迄今为止,美国社会尚未能就暴力电子游戏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关系形成一致意见。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11年加州诉ESA案判决中确立的规则,任何以内容暴力为由限制电子游戏售卖的法律法规都是违宪的。这意味着,ESRB只是支持各游戏销售商独立制定限制售卖M级和AO级游戏的自愿性政策。”ESRB官网上的这段话,概括了美国电子游戏行业监管的现状:虽然ESRB的分级系统行之有效,但其不具强制力的性质使得未成年人仍可以通过种种渠道接触暴力游戏。


日本:政府尽量不干预,


第三方机构“保驾护航”


2016年7月20日,日本内阁网络安全中心发布了《面向每位小精灵训练师的请求》的公告,其主要内容就是提醒各位玩家“不要中暑”“一定要装天气预报插件”“保护好个人信息”“警惕陌生人”等。这是日本内阁网络安全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首次针对一款特定手机游戏发布的公告。



公告针对的“Pokemon Go(精灵宝可梦Go)”是当时已经风靡全球且即将在日本开始提供下载服务的手机游戏。虽然日本政府与内阁网络安全中心都及时进行了事前提醒,但是“Pokemon Go”在正式上线后依然引发了不少问题。比如,有些中小学生旷课去捕捉“精灵”,有些大学生为捕捉“精灵”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还有些上班族边开车边寻找“精灵”进而引发交通事故等。


尽管如此,日本政府并未再对这款手机游戏做出任何的评论或采取措施,反而是一些地方教育机构纷纷发布告示,希望学生注意安全、不要过度沉迷游戏,并要求家长对子女进行指导等。


日本政府对于手机游戏的基本态度是尽量不干预,但政府的缺席并不意味着日本的手机游戏市场就可以野蛮生长,相反正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起着为整个行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日本的电脑娱乐分级机构就作为第三方机构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在这一隶属于日本电脑娱乐软件协会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团体成立之前,日本的各大游戏厂商都采用自家的标准来审核旗下平台发行的游戏。为了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良性竞争,以美国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为参考,日本电脑娱乐软件协会于2002年设立了电脑娱乐分级机构,其宗旨是“为了电脑娱乐文化的健全发展,为了最大限度地尊重表达自由,以及为了确保符合社会伦理水准的家用游戏软件的研发与贩卖,本机构将以该游戏软件是否符合社会伦理、是否合适作为判断标准来进行年龄分级”。


电脑娱乐分级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对在日本发行的电脑与电视游戏(机)等进行审查与分级。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游戏也逐渐被该机构纳入审查与分级的对象之中。


在游戏审查方面,电脑娱乐分级机构一般会派3名审查员进行审查评判。因为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或价值观会导致他对某一事物产生固定化、简单化的观念与印象,进而左右他的评判标准,所以电脑娱乐分级机构每次所选择的3名审查员除了性别与年龄不同外,还都来自不同的行业。而且,游戏审查员并非终身制,电脑娱乐分级机构经常面向社会招募,在经过培训后上岗轮换。



游戏审查员的多元化是为了防止出现有失偏颇的结果,但如果没有明确的审查标准的话,也很难做到对一款游戏的公正评判。因此,日本的电脑娱乐分级机构还制定了一套固定的内容审核机制。


需要审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四大类:暴力表现类、性表现类、反社会行为表现类以及言辞思想相关表现类。在每一大类中还包含若干小项,比如暴力表现类中就包括了“喷血描述”“尸体描述”“格斗或暴力描述”“造成青少年恐惧描述”等;在性表现类中则有“接吻”“性行为”“裸体”“偷窥行为”“内衣暴露”“乱伦”等;在反社会行为表现类中则有“犯罪描写”“虐待行为”“毒品”等;在言辞思想相关表现类中则包含了“对具体个人、国家、民族、宗教等的污蔑”等。


游戏审查员们就根据上述内容界定来进行审查,然后再进行分级,共划分了5个等级,并用英文的A、B、C、D、Z来区分不同的等级。比如,A级指适合所有年龄对象、B级指适合12岁以上对象、C级指适合15岁以上对象、D级指适合17岁以上对象、Z级指仅限于18岁以上对象。通过年龄层划分,电脑娱乐分级机构便可以指导消费者(未成年人家长)购买合适的游戏产品。


不过,日本的电脑娱乐分级机构的审查与分级无法对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时间进行直接管理。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就成了游戏监管的最终执行者。


监护人的职责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日本政府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营造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相关法规》第6条就指出,“监护人需意识到网络中有很多对青少年成长不利的信息,监护人需有明确的教育方针,并及时掌握青少年的网络利用情况,努力促使青少年掌握合理的上网方式。”“监护人必须警惕青少年因不合理使用移动手机等上网所引发的犯罪、霸凌等问题。”


与此同时,针对很多监护人可能找不到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监管的问题,日本政府以及一些相关组织往往会为家长们提供关于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的建议。


日本内阁府网站上就专门发布《帮助孩子,监护人需要做的3点》的文章:1.监护人需合理地指导子女使用智能手机或网络;2.监护人应与子女共同制定家庭守则(比如明确玩游戏时间与场所、游戏密码由监护人保管等);3.为避免有害信息等,监护人应在子女手机中安装并充分使用过滤软件。


除了参考专业建议外,许多日本学生家长还经常在网上介绍自家的成功经验,并与其他家长分享。


此外,日本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部活”在应对未成年人沉迷游戏问题上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所谓“部活”就是指日本学校(从小学到大学)在放学后的兴趣团体活动,比如棒球、美术、围棋、长跑等,有点类似中国大学的学生社团。


“部活”的初衷是为了通过某一课外活动来加强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进而培养学生们的个人兴趣爱好,这其实就相当于直接“占用”了学生们放学回家玩游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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