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青森县1月9日宣布,5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不批准中国企业申请注册的“AOMORI”(编者注:日语“青森”读音)商标。
日本共同社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青森县透露,2016年8月北京某企业申请注册“AOMORI”为空调及空气净化器等的商标。若注册获批准,青森县内企业向中国出口商品时,可能遭受不得标注“AOMORI”等损失。
报道称,在此之前,另一家中国企业也曾申请注册“青森”为商标,但中国商标局认可了青森县提出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