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京4月24日电 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24日通过了一项救济法,对在旧《优生保护法》下被强制实施绝育手术的残障人士等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并道歉。
赔偿金为一次性支付320万日元(约合2.9万美元),赔偿对象必须是尚在世的受害者本人,不包括已去世者及家属等。不仅是强制手术,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也在赔偿之列。受害者可依据当时的手术或诊断资料等提出申请。
当天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表示,该法的前文中写道,“在旧《优生保护法》下,许多民众被强制进行了绝育手术,身心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对此政府也要作出真挚的反省和道歉”。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此发表了谈话,安倍说,政府也将认真反省,由衷地表示歉意。今后政府会作出最大努力,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让该法被广大国民认知的同时做好赔偿金的发放工作。
日本旧《优生保护法》在1948年至1996年间实施,该法规定,出于优生的考虑,政府可对认定患有精神疾病以及遗传性疾病等病患的人实施绝育手术。甚至有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进行了绝育手术。
据日本政府初步统计,受害者高达2.5万人,但目前能找到相关手术记录的仅有约3000人。为此,厚生劳动省将组成由医师和律师等组成的认定委员会。若缺少手术记录的,将根据本人陈述和医生意见等间接手段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