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拟修正信息保护法:个人可拒绝向企业提供隐私
新京报讯(记者 罗亦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发布的消息,日本政府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25日发布了考虑向明年例行国会提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的中期汇总。主要内容是对企业收集的地址和姓名等个人信息,在个人要求停止用于广告等时,企业有义务同意。修正案若能成为法律,将是2017年5月全面施行的现行法律中写入每3年加以修改后的首次修正。
此次中期汇总就IT企业收集的个人信息写明,“关于停止利用,有必要探讨拓展个人权利范围的方法”。
有关网上过去发布的照片以及犯罪历史的搜索结果等,让网络运营商删除记录的“被忘却的权利”是否写入修正案,则将继续展开讨论。在欧洲,该权利已被写入法律。
企业合法收集的地址和姓名等个人信息被广泛用于发送广告信件和市场调查等。当个人要求删除数据时,现状是由运营商自己决定,但修正案则规定有义务妥善应对。
预计企业根据用户数据发布广告也将受到限制。届时普通消费者可以不必看到感到不愉快的广告等,更容易管理关乎自己的数据。
成为监管对象的企业不仅是日企,谷歌和亚马逊等被称为“GAFA”的跨境巨型IT企业也被设想在内。日本政府还在讨论建立机制,让据点在海外的企业也适用日本法律。
在欧盟(EU),近年来为保护和巨型IT企业相比处于弱势的普通用户,已对个人数据运用进行严格监管。日本政府也结合国际局势,为保护数据展开了行动。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计划为2020年内修改法律,开始公开征集意见。
新京报记者 罗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