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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土地所有者信息登记混乱,住处登记竟还有“伪满洲国”

作者:王欢  来源:环球网   更新:2019-5-30 15:42:29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5月17日,在日本,允许以一定条件出售所有者不明土地的法律在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所有者不明的土地因登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持续增加,预计到2040年将逼近北海道的面积。所有者不明的土地成为再开发的阻碍,不过此次通过立法扩大了自治体和民间活用的可能性。但今后预计将发生大量的土地继承,消除所有者不明土地的道路还很漫长。


据《日本经济新闻》5月30日报道,17日,日本司法相山下贵司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我们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并没有完全解决该问题”。在内阁会议后的参议院全体会议上,允许以一定条件出售所有者不明土地的法律获得通过。


报道称,所有者不明土地指的是仅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无法确定所有者或者联系不上所有者的土地。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未被继承或者未办理继承登记。有些情况是觉得继承手续麻烦而故意不办理登记,还有多达700名继承人中的约10人所在地不明、所有者登记的住处是“伪满洲国”等情况。


日本所有者不明土地问题研究会的推算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410万公顷的所有者不明土地,超过了九州本岛的面积(约370万公顷)。如果不采取措施,预计2040年之前将增加至720万公顷。


所有者不明土地持续增加将产生很大危害。例如将妨碍公共事业和再开发的土地取得以及征税。还将妨碍空置土地的管理,危房等在灾害时还将成为隐患。据推算,2017至2040年因土地无法被利用而导致的机会损失、寻找所有者的成本、拖欠税款等而累计经济损失至少高达6万亿日元左右。


此次立法的对象为不动产登记簿上未正常记载所有者姓名或住所的土地。也存在未记载住所、或者所有人一栏中记有“其他几人”的情况。这种记载方式在明治时代的旧土地台账中是被允许的。1970年前后统一登记簿通用后也被继承下来,至今依然存在。


登记官将被赋予调查旧土地台账等权限,所有者不明的情况下,登记官可以变更登记。经调查也无法找到所有者的话,希望利用土地的自治体或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由法院选择管理者,将所有者不明土地出售。


不过,满足此次设置条件的土地仅占全国的1%。距离消除所有者不明土地问题的目标仍很遥远。


报道认为,今后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防止新的所有者不明土地产生以及如何管理和活用已经存在的这些土地。法制审议会(日本法相的咨询机构)的部会正在讨论强制要求办理土地继承登记以及允许放弃土地所有权等。同时,审议会还正在讨论允许以一定条件出售或活用因继承出现多名所有者的土地。对于下落不明的共有者,将以公告或是将所占份额的金额提存的方式解除共有关系。


法制审议会从3月开始讨论,于5月21日召开第3次会议。不过,由于将变更与所有权和共有制度等关乎民法核心内容的制度,日本法务省官员表示,“讨论还需要一些时间”。


在空置房屋对策方面先行一步的英国,规定地方政府经过一定手续就可收回利用权。有观点指出,这有效地抑制了放置空房的所有者,日本也应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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