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赴日研修,被迫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累得“椎关节突损伤”。回到国内后,反被劳务输出公司认定违约,至今不愿退回有关费用和身份证。19日上午,洛阳小伙郭峰(化名)再次到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讨说法。
郭说,他是去年9月经洛阳市信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介绍,与河南国际合作公司签订的赴日研修合同。今年1月17日飞抵日本后,经过简单的培训,就被派到静岗县清水市兼子公司分拣垃圾。
“合同约定赴日研修三年,第一年研修,第二年、第三年为技能实习。实际上,却是干活。”郭说,他们工作的地方相当于中国的垃圾处理站。合同上写的工种是“工业包装”,而工作实际就是分拣垃圾。合同上写每天工作8个小时,但日方每天都让他们加班五六个小时。
不久,郭发现一弯腰就疼得厉害,便向公司反映。公司带他到附近医院做了检查,说他还能工作。郭说,后来,日方公司仍要求他加班,因他不同意,6月24日下午,被日方强行送上回国飞机。回国后,郭到洛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诊断为“L3椎体关节突损伤”。
河南国际合作公司称,公司已和日方公司交涉,日方已表示对郭的医疗费负责。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23日第十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