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姑娘曾芳(化名)的跨国婚姻美梦持续了一个月,就随着日本小伙子原田太郎(化名)的回国被击得粉碎。
2002年,27岁的小曾因事赴日本富山县期间,比她小两岁的原田君闯进她的生活。“老实善良”是原田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两人很快陷入热恋。
认识一个多星期,他们决定结婚。2003年5月,两人到重庆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原田在渝呆了一个月后,便迫切地要求回日本。临行前向小曾承诺:尽快为她办理赴日手续。
过了几天,小曾便给原田家打电话,但总是无人接听。此后一年中,小曾再也没听到新婚丈夫的声音。由于经济原因,她根本无法到日本寻夫。于是,她决定离婚。
2003年底,经多方联系查找,小曾将离婚的想法通过中间人传达给原田。不久,原田寄来一份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但按涉外婚姻规定,他们必须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2004年5月,小曾一纸诉状将原田起诉到法院。法院通过邮寄方式给原田寄去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
苦苦等待半年后,这起跨国离婚案终于开庭。原田没有出现,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付出两年的青春和苦痛,小曾没得到一分钱赔偿。
跨国婚姻要有防范意识
南岸区法院杨忠法官认为,涉及到跨国、涉台、涉港婚姻,当事人不应太草率。
他认为,女性朋友首先要有防范意识,在婚前相互了解和沟通,尤其要通过对方亲戚、朋友了解其人品;其次,在受到家庭暴力或不公正待遇后,要有法律意识,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对方财产资料,一旦离婚才可能为自己争取经济补偿。记者 何英
重庆晚报 2006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