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由于公立中小学教育质量优良,又给国民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所以在日本一般不存在择校的社会热点问题。
日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其公立中小学都实行免费。同时,还有为残疾儿童设立的盲人学校、聋哑学校、保险学校和设置了特殊班级的中小学。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后,97%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
日本的平等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保证了充足的义务教育经费,各校教学条件、教学设施都达到了规范化。在日本,只要是一所学校,无论这所学校规模大小,在校学生人数多少,学校都必须具备办学的必备条件和设施,执行统一、规范的教学要求。日本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教学管理,各学校学习的内容都根据文部省制定的学习指导要领决定。
教师和校长由政府机构进行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日本的中小学教师都由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并拥有教师资格。公立学校的教员属于国家公务员,一般3至5年内,各校间进行师资轮换调整。日本的教育法规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通过师资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间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
日本重视校长的经历,一般到50岁左右,才有可能出任校长。校长任期2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从校长到教员的轮换制,既保证了各中小学教学管理与教学水平的均衡性,又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