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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同意引渡中国贪污犯 较预期提前一周

作者:未知  来源:星岛网   更新:2007-5-10 10:05:15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星岛网讯】日本东京高等法院8日决定对中国的一名企业贪污犯(40岁)予以引渡。这名原总经理因侵吞中国辽宁省政府出资的企业资金并潜逃至日本,中国政府要求依据《逃亡犯罪人引渡法》将其引渡。中国政府今年1月曾向日本政府提出引渡。

  值得注意的是,东京高等法院此前表示将于5月15日前对是否引渡作出判断,8日的决定比计划提前了一周时间。东京高院未透露提前做出决定的原因。

  来自日本共同社的报道,日本法务省透露,东京高等法院认为引渡是妥当的。日本曾于1990年向中国引渡了一名劫持中国民航客机并迫降福冈机场的刑事犯,此后不曾向中国引渡过逃犯。

  涉案的原总经理方面表示,“犯罪指控并非事实,一旦回国可能会被当作政治犯遭到迫害”。而作出决定的审判长池田修则认为,“有充分理由怀疑此人曾犯罪。没有迹象显示此人有因涉嫌政治犯罪而被执行刑罚之虞”。

  该原总经理涉嫌将辽宁省政府出资经营的贸易公司的一百万元人民币资金挪至其他公司,从而将该笔公款侵吞。其妻已加入日本国籍。2004年3月该原总经理以住院检查为由赴日,之后一直居住在大阪府。

  中国于今年1月向日本政府提出引渡此人的要求。东京高等检察厅在接到日本法务相要求对是否引渡进行审查的命令后,于3月15日拘留了该前总经理,并请求东京高院对是否引渡进行审查。东京高等法院此前表示,将于5月15日前对是否引渡作出判断。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犯罪外逃的案件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虽然自1994年至2005年间中国与泰国、俄罗斯、韩国等25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但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同欧美发达国家正式签署过一个双边引渡条约,美国、加拿大等国已成为中国腐败官员的“避风港”,然而鲜有逃往日本的经济罪犯。

  就在东京高院决定引渡中国贪污犯的同时,中日两国正在为安倍传出向靖国神社献过盆栽一事引发新一轮的外交紧张。

  日本靖国神社一名发言人日前透露,日本首相安倍晋三4月在春祭期间,以“总理大臣(首相)”名义,向神社捐献了一盆价值5万日圆(420美元)的“真贤木”,但未有到神社参拜。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8日回应称,靖国神社是中日两国重大政治敏感问题,而两国一直尽最大努力去克服两国之间的政治障碍,并已达成共识,希望日方切实遵守。韩国政府对安倍的举动,表示极度遗憾,批评靖国神社美化侵略历史,安倍此举有违正确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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