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知,进口者如果发现中国一家企业生产的包含小麦蛋白食品进口,自主将其销毁或者退货,同时报告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2007年5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向各检疫所再次发出通知,由于除该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植物性蛋白也可能含有三聚氰胺,请生产者协助实施检查,并联系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附:
1.检查对象及频度
每批次中国产的以米及小麦为原料的蛋白(包含面筋)进口时,保留货物进行检查。
2.采样方法及试验实施机关
根据2006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附加的附表2《添加物②不均一分布》采样,由横滨检疫所及神户检疫所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进行试验。
3.检测方法
美国FDA公布的方法
4.其他
当检查出三聚氰胺时,在确认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三聚氰胺的同时,上报企划信息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
此外,对于1中检查对象之外的植物性蛋白(大豆蛋白等),实施基于2006年3月30号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的监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