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推动修宪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5月14日上午,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以122票赞成、99票反对通过了规定修改宪法程序的国民投票法。
国民投票法规定,国民投票的对象仅限于修宪,年满18岁的日本公民拥有投票权,在赞成票占有效投票总数过半数的情况下批准修宪。据悉,此前,日本还没有关于修宪程序的法律,现行宪法第96条只是规定,若要修改宪法,必须有参众两院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赞成才可提出议案,并由过半数国民投票者的赞成方能得到承认。
国民投票法的通过,被认为是从法律上解决了修改宪法的程序性问题,但它本身尚存争议。上海社科院亚太所副所长王少普研究员表示,最大的争议在于该不该设定最低投票率。不少日本人认为,低于一定投票率的投票结果应该被宣告无效,但国民投票法中却没有这一规定。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不设立最低投票率这一做法本身,实际上就等于是降低了修宪的门槛。
但无论如何,国民投票法的通过,都将使安倍政府的修宪努力能够迈出第一步。应该说,日本国内要求修宪的人不在少数。王少普认为是出于以下原因:首先,日本现行宪法颁布于1946年,从1947年开始实施,迄今已有60年的历史,宪法共11章的内容涉及司法财政、地方自治、教育等等,有些内容的确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修改;其次,二战后国际社会对日本的限制在现行宪法中得以体现,一些主张修宪的人认为,日本战后不能拥有军队,也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这说明日本是“非正常国家”,因此他们希望通过修改宪法去掉这些内容,实现做一个“正常国家”的愿望;此外,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中,美国也希望日本修改宪法以配合其全球战略的实施。
但是国民投票法也规定了3年的“冷却期”,即该法颁布3年后方可付诸实施,在该法实施前不得提出修宪草案,这也注定了日本修宪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而更为关键的是,虽然大多数日本国民同意修宪,但在怎样对待现有宪法第九条上存在严重分歧。
日本宪法第九条共有两款规定。第一款为:“日本国民真诚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第二款则是:“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王少普表示,目前,对保留宪法第九条第一款,日本各党派意见比较统一,但对是否要修改第二款争议很大。而日本媒体的最新民调也显示,虽然50%以上的受访者赞成修宪,但多数人反对修改宪法第九条和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据悉,为维护宪法第九条,日本各界还成立了“九条会”。王少普认为,“这其实也反映了日本国内有相当部分人担心,一旦修改宪法第九条,将不能确保日本和平发展的道路,当然,这也是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