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电子垃圾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影响环境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如果处理不当,电子垃圾中的汞、铬、铅等重金属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形成严重危害。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不受重金属侵蚀,促进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从上个世纪末开始,日本加大了治理电子垃圾的力度,致力于将日本建设成为官、产、研、学一体的循环型社会。
近日,在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主办的“电子垃圾回收———挑战与对策”研讨会上,来自日本和中国的多位专家就日本电子垃圾回收和处理进行了深入探讨。
建设一个循环型的社会,首先需要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进行法律规范。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促进循环社会形成基本法》。同时,《家电循环利用法》作为这项法规的一项配套法律,自2001年4月起开始在日本正式实施。《家电循环利用法》明确规定了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和冰箱这4类产品的废旧物处理方式及产业链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但是,由于电脑、手机等新兴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电子垃圾开始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家电的范围,因而日本又于2003年10月修订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将电脑主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都列为循环利用对象,并规定企业在销售新机器时应事先将回收费用计入售价。
电子垃圾虽然名为“垃圾”,但从资源可循环的角度来看,电子垃圾里绝大部分成分都可以回收利用。据测算,拆解20万台旧家电,可以回收各类金属4100吨,塑料1300吨,玻璃640吨;处理1吨芯片中的电路板可以分解出130公斤铜,20公斤锡,0.4公斤黄金。当然,要达到理想洁净的处理目标,必须使电子垃圾回收后统一交给专业处理厂处理,那些非法的“家庭作坊式”人工处理方式,往往只能拆解、提炼出部分金属、塑料和玻璃,然后不加处理地将剩余电子垃圾填埋,这只会对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其中的重金属离子还会对人类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皮肤造成伤害。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客座教授贾峰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有关循环型社会的新概念————“从摇篮到摇篮”。他说,在控制污染物时,曾做到“从摇篮到坟墓”,即指一个产品从原材料采集到产品生产,再从产品使用到生命周期结束的整个过程无污染。最近几年兴起“从摇篮到摇篮”这个资源循环概念,以日本富士施乐为例,其复印机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了零污染,随后送到消费者手中使用,待客户使用完毕,又通过物流公司回收到工厂,富士施乐对已经完成生命周期的复印机进行拆解,通过检测,保留合格的零件,其前提是此零件能以同等质量应用于新的同型号产品。因此可以说,通过这一“从摇篮到摇篮”的循环经济闭合循环过程,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循环利用。
再以丰田汽车的一家全自动化回收工厂为例,回收工厂依据重力、磁力、离心力等各种物理学以及化学原理设计了一套几乎全自动化的分类回收系统,使得一辆汽车92%的零部件都可以实现循环利用,剩下8%的废弃物被焚烧后用于发电,最后残留的坚硬残渣被运往海边围海造田。这一实践表明,循环经济理念不仅能使企业盈利,确保资源不被浪费,还可以大大减少污染。
显然,日本企业扮演着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角色,生产企业不仅负责生产产品,还是电子垃圾变废为宝的参与者。在电子垃圾问题上,日本规定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日本法律规定:生产者在其产品使用和废弃后,应对产品的正确再生循环利用和处置负一定责任;生产者有责任改进产品的设计和材质,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以便对使用过的产品进行回收及循环利用。
除了政府和企业的努力外,消费者的参与也十分重要。假如消费者随意丢弃电子垃圾,则肯定会使垃圾回收成本大大增加,生产企业就会难以收集到足量的废弃产品进行再生循环利用。为此,日本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垃圾的再生循环利用过程中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不得随意丢电子垃圾。
所以,日本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责任是企业、零售业和消费者共同分担。具体地说,就是一旦家庭使用的电子产品完成了其生命周期,消费者有义务自己花钱将其送到回收场所,并根据电器类型承担相应费用;零售业者则必须开展回收业务;生产厂家或进口商则承担再商品化的义务。
目前,一些日本企业正在将“从摇篮到摇篮”的循环概念推广至海外。据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总裁大竹雄二介绍,从2004年开始,富士施乐以泰国为基地建立了覆盖亚太地区9个国家和地区的整合资源再生系统,公司将回收来的材料分成68类,经过分类和检测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在泰国无法处理的有害物质被送往日本进行处理。今年,富士施乐宣布在中国建立了资源再生系统,并开始在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回收鼓粉组件,明年将在这些地方回收机器,同时其苏州回收工厂也将开始全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