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日本金融厅要求日本银行机构申报风险敞口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世华财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4 16:26:4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
|
||
[世华财讯]日本金融厅要求日本银行机构和大型信贷机构必须在1月底前申报其美国资产支持型债券产品的风险敞口。
综合外电1月24日报道,日本金融厅(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在近期金融市场波动后,开始对日本各银行机构持有的美国资产支持型债券展开调查。要求各地区性银行和大型信贷机构必须在1月底前申报其风险敞口。
据《日本经济商业日报》(Nikkei Business Daily)称,主要大型银行预计将在不久之后提交相关报告。信贷机构必须申报其风险敞口,并表明其中的多少将由公司的准备金抵消。
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次级贷款支持型债券,商业房地产贷款支持型债券,结构性债权产品以及对冲基金类投资和贷款产品。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