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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扩充的政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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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17 14:48:10 文章录入:suyang 责任编辑:suya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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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国家发改委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
日本三军装备清晰图 日本目前是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也是装备制造业第二大国,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日本振兴装备制造业采取的措施有: 规划和立法 日本振兴装备制造业始于1950年代中期,从1955年起出台了《石油化学工业扶持政策》、《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机振法)、《电子工业临时措施法》(电振法)。《机振法》和《电振法》这两个法规以基础机械、通用零部件和出口机械等30多种机械产品为振兴对象,由日本开发银行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根据合理化计划进行特别贷款。 1970年,日本为了振兴计算机产业,制定了《关于信息处理振兴事业协会的法律》(信振法),重点发展计算机硬件。1971年,日本在原有《机振法》、《电振法》基础上修改制定了《振兴特定电子工业及特定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机电法),重点扶持汽车和计算机产业。1978年,为了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日本制定了《振兴特定信息产业临时措施法》(机信法),取代了《机电法》。日本在为机械信息产业立法的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国家补贴和财政补贴等措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1999年3月,日本政府颁布了《制造基础技术振兴基本法》。日本政府认为,即使在未来的信息社会,制造业始终是基础战略产业,必须持续加强和促进制造业基础技术的发展。该法案通过改善税收政策、提高福利待遇等措施,以确保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不会流失,并加强了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
日本设综合海洋政策总部 加强海洋资源开发 技术政策 日本在加入经合组织之前,对于3万美元以上的技术引进合同,制定了严格的审查标准。直到1968年制定了《关于引进技术自由化法》,除了飞机、武器、火药、原子能、宇宙开发、电子计算供特别折旧。1958年,制定的《新技术企业化用机械设备特别折旧制度》,提出对实验设备的改造提供补贴。1966年制定的《扣除试验研究费的税额制度》规定,如果企业在该制度的适用年度进行试验研究需要的费用,超过以前每年试验研究的最高额,超额部分按一定比率扣除税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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