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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冈大学和中国国家法官学院签订交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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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 15:45: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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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共同社消息,日本福冈大学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附属的司法教育机构“国家法官学院”就相互派遣学生和法官进行研修等事项达成协议,福冈大学9月13日在校内举行了协议的签字仪式。最高人民法院相当于日本的最高法院,新任法官等将在国家法官学院进行研修,据福冈大学称,该校和国家法官学院签订交流协议在日本国内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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