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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女子出狱后告东电索赔款300万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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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环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7 9:04:1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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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岛女子出狱告东电索赔款 称服刑时或遭辐射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时在福岛市内监狱服刑的一名女性,于5日向日本鹿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赔偿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理由是她因担心过量辐射导致健康受损而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根据起诉书称,该女性从2009年2月起在福岛的监狱服刑约3年。核事故发生后她并未被转移至其他监狱,在距离核电站约70公里、后被划入可获得补偿的“自主避难对象区域”内的监狱生活。由于对过量辐射的恐惧和不安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该女性出狱后患上了忧郁症。她自称“因为担心辐射无法决定怀孕,人生被彻底打乱”。 目前,这名女性虽已从东电获得了共12万日元的居民赔偿,但她仍然表示不服并向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申请调解,因无法与东电达成一致而向法院起诉。 东电公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再次就福岛核事故表示道歉,但对这一诉讼未发表评论。(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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