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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产品采用“地理标识” 保护农产品的知识产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19 21:03:3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原标题:日本农产品采用“地理标识”


日本农林省决定,从今年6月开始在农产品销售领域采用WTO规定的“地理标识”制度,以保护农产品生产和制作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对象包括蔬菜、水果、海鲜、加工食品、花卉等,但酒类、药品、化妆品除外。生产和制作方可以向农林省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就可以注册成为“地理标识”,他人不得再使用同样的标识,否则即被认为是侵权。日本已有该标识的产品包括“鹿儿岛黑醋”、“市田柿子”、“鸟取砂丘青蒜”等等。(本报讯 记者闫海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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