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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性告上法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6 6:55:4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日本民法规定,女性离异后必须满6个月时间才能再婚,并且夫妻双方婚后必须统一姓氏。这些法规多年来引发越来越多女性不满。她们认为这些条款有性别歧视之嫌,违反宪法,并向法院提起两项诉讼。


日本最高法院4日就这两起诉讼案召开听证会,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作出最终裁决。


日本民法规定,女性离婚后必须满6个月时间才能再婚,而对男性则没有这样的要求。这项规定1898年起正式实施,是为避免因再婚而引发的父子关系确认纠纷。


日本民法还规定,女性离婚后300天之内出生的为前夫之子,而结婚过200天后出生的为现任丈夫之子。


日本民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后应使用其中一人的姓氏作为婚后共同姓氏。虽然这项规定没有排除“夫随妻姓”的情况,但实际中超过96%的家庭都会使用夫姓。


张旌(新华社特稿)


张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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