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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品出口日本须办原产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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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日本华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2 11:20:5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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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日本驻华大使馆通告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年10月14日起,中国输日的蛤蜊、海胆、蚬、海蟹、毛蟹、赤贝、虾、海参、比目鱼、鲽鱼、章鱼、文蛤、鲍鱼等须提交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和顺利通关。由于日方不接受后发证书,为确保输日货物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及顺利通关结汇,向日本出口水产品的企业要提前到检验检疫机构申办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以减免数额可观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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