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本在时隔8个月后再次执行死刑

作者:杨永青 文章来源:中国台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7/14 20:55:3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据台湾媒体报道,时隔八个月,日本法务省今(13)日表示,上午对2名犯下强盗杀人罪的死刑犯执行死刑。


日媒报道称,被执行死刑的两人分别是61岁死刑犯西川正胜,1991到1992年,他在京都等地共杀害4名女性,被依强盗杀人罪判处死刑。另外一名死囚是34岁的住田纮一,他也被依强盗杀人罪判处死刑,罪名是2011年在冈山杀死一名女派遣员。


日本上一次执行死刑是在去年11月。一般而言,日本仅会对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处死刑。然而由一审判刑到上诉法院过程非常长,导致由犯罪至最高法院判刑往往需时5年以上。


被判死刑后,最后需要法务大臣签署同意才能执行死刑。但由于多数法务大臣因政治主张或其它个人理由不愿当刽子手,导致不少死囚迟迟不被行刑。据统计,由判刑至行刑需时约为7年6个月,而安倍晋三从2012年12月上任以来,共执行过11次死刑,19名死刑犯伏法。(中国台湾网 杨永青)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