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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法院宣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赔偿5亿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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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2 15:58:4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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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据共同社报道,福岛地方法院10日就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3800名灾民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案宣判,勒令日本政府和东电向原告方作出赔偿,金额约为5亿日元(约合2900万人民币)。 报道称,这是继前桥地方法院之后第二次认定政府和东电有赔偿责任。 福岛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日本政府可预见海啸的发生,也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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