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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部门:日本实施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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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7 9:06:57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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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大连2月2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通讯员曲桂颖) 2007年4月1日起,日本将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规定,要求所有进口到日本的货物木质包装必须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即ISPM15号)的规定实施除害处理和加施专用标识。对符合新规定要求的输日货物木质包装,入境时日方给予正常通关;对未经除害处理、未加施专用标识、专用标识不规范或者传带有害生物等不符合新规定的木质包装,日方将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或退回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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