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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荷兰产根芹实施命令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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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3 19:52:1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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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厚生劳动省12月8日表示,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要对荷兰产根芹实施命令检查。 检查命令的实施主要是因为日本检疫站在对荷兰产根芹进行检查过程中,连续两次发现其产品里杀菌剂--待克利(Difenoconazole)的残留量超标。规定中待克利的残留基准为0.01ppm,超标含量分别为0.04ppm和0.02ppm。到目前为止,日本进口荷兰产根芹次数为182回,进口量达到47.7吨。 劳动省还表示,现所有根芹的进口商必须到指定机关进行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只有在明确产品不存在任何问题后,进口商才可以办理各项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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