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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法律,核电站运营期限延长至60年以上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NHK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6/6 9:56:49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为实现政府推动的脱碳社会目标,最大限度利用核能发电,日本修订法律,允许核电站运营期限超过60年。该法于6日正式施行。

自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核电站运营期限原则上限制为40年,最长不得超过60年。此次修法旨在实现脱碳目标,允许在经济产业大臣批准的情况下,核电站可延长运营期限,延长时间可包括因核安全审查或法院临时停运期间的时间。

同时,因核电站长期运行会导致设备受辐射和热影响而老化,法律规定运营30年后,经营者必须制定不超过10年周期的管理计划,并取得原子力规制委员会的批准;此外,超过40年和超过60年时,必须进行特别检查。

目前日本境内已有12座核电站运营超过30年,且均取得必要批准。运营时间最长的是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高滨核电站1号机组,运营时间超过50年6个月。当地居民对此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在替代能源确定前应继续运转,也有人对设备老化和安全性表示担忧,要求确保最低安全标准,还有居民关心核废料的最终处理问题,反对延长运营期限。

针对核电长期运行导致的设备老化问题,电力公司等经营者被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核电运行安全。

福井县高滨町作为唯一超过50年运行的核电站所在地,居民意见多样。40多岁的男性表示,因替代能源尚未确定,应该继续运行,并担心当地居民失去工作机会。60多岁的女性则认为,核电站的存在有助于年轻人留在当地。50多岁的女性则担心安全性,呼吁确保最低限度的安全。70多岁的男性则反对超过60年的运行,强调核废料处理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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