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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奥运合谋案 二审仍判处电通集团罚金 3 亿日元有罪判决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1 15:57:0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在围绕东京奥运会及残奥会运营业务的合谋案件中,因涉嫌进行不正当订单调整而被控违反《反垄断法》的广告巨头电通集团,在二审中,东京高等法院继一审之后,再次作出判处其罚金 3 亿日元的有罪判决。

广告巨头电通集团及其前高管逸见晃治(57 岁,被告),被指控针对东京奥组委发包的、总额达 437 亿日元的业务(包括各赛事测试赛的计划制定业务招标及正赛运营业务等),与其他企业共同进行不正当的订单调整,因而被控违反《反垄断法》。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正赛运营等大部分业务主张 “不存在合谋”,要求无罪判决。

7 月 31 日,东京高等法院法官家令和典在二审判决中指出:“可以认定,各企业基于‘承接测试赛业务的企业也将承接正赛业务’这一方针,达成了协同行动的共识。” 因此,继一审之后,再次判处电通集团罚金 3 亿日元,判处逸见被告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4 年。

电通集团及被告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在东京奥运会相关合谋案件中被立案的 6 家广告巨头等企业,均对被起诉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提出异议。

此次二审判决是针对其中第 3 家企业作出的,目前这 3 家企业均被判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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