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医疗事故调查制度实施十年 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显示,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必须进行原因调查的“医疗事故调查制度”已实施十年。厚生劳动省29日汇总了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包含医疗安全课题和改善措施的报告草案。报告草案具体列举了医疗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的12类重大事件,包括药物过量等实例。
调查制度覆盖所有医疗机构 该制度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在患者意外死亡时,必须进行医疗事故调查并向第三方机构报告。厚生劳动省自今年6月起,通过由医疗安全专家及医疗事故受害者家属组成的讨论会,对医疗安全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了讨论,并汇总形成报告草案。
列举12类重大事件 报告草案指出,可能存在医疗事故调查或报告的遗漏,并明确了12类重大事件,包括患者或手术部位错置、抗癌药物或胰岛素过量等,作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案例。
强化记录与追溯 同时,报告要求医疗机构即便认定某些案例不属于制度对象,也应可回溯检查。各阶段应记录判断内容及理由,从案例掌握到与家属沟通全过程保存记录。
改进措施与后续任务 厚生劳动省表示,将基于报告草案修订相关省令以推进对策。对于家属提出可能医疗事故的情况,医疗机构需重新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将结果说明给家属并记录。
医疗过失原告协会回应 医疗过失原告协会会长宫脇正和表示,过去即使家属怀疑医疗事故,调查与说明不充分,造成家属痛苦。此次方针要求保留说明记录并可进行验证,他希望制度能以让家属满意的方式运行,并呼吁将调查结果公开,以增强信任并防止事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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