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日本厚生劳动省研讨护理保险服务负担 拟依支付能力调整 |
||
|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16 6:44:0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
|
||
在少子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日本正就护理保险服务的费用负担方式进行研讨。在相关政府专家会议上,厚生劳动省提出,可考虑扩大需自行承担20%费用的人群范围,并表明应研讨根据支付能力设定负担比例的方向。 老年人在接受护理保险服务时需自行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为10%,并根据年收入设有需负担20%或30%的制度。鉴于老龄化导致使用者增加,进而使包括劳动年龄人口在内的保险费负担加重,厚生劳动省正于专家会议中讨论扩大20%负担范围的问题。 在15日召开的会议上,厚生劳动省提出可考虑扩大20%负担对象,并表明了应研讨根据支付能力设定负担比例的方向。对此,与会委员提出了包括“为维持制度应扩大20%负担范围”以及“鉴于物价高涨等情况,要求采取谨慎应对”等意见。 作为减轻负担影响的关照措施,厚生劳动省也在考虑让储蓄较少者继续维持10%的负担比例,并设定负担增加的上限额度。 此外,对于目前使用者无需自付的、由介护支援专员制定护理计划等的“介护支援管理”,厚生劳动省提出方案,拟将针对“住宅型收费养老院”及相应的“服务型高龄者住宅”入住者,开展计划制定与生活咨询的业务,定位为新的服务项目,原则上要求使用者承担10%的自付费用。 厚生劳动省将基于会议讨论决定最终方针。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